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度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復核)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實施辦法>的通知》(楊商務委規〔2018〕1號)等文件精神,強化創新引領,加快培育新興動能,結合本區“三區一基地”建設要求,引導區域內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現就做好2021年度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申報(復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復核對象:2019年度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新申報對象:在本區進行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
二、主要條件
(一)通用條件
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原則上不低于15%,或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率原則上不低于10%。
(二)專項條件
1.專業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戶群、某一產品的細分區段,在行業細分市場領域內處于全國前十名。
2.精細化。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或先進知識,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3%,擁有在有效期內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3項以上(含3項);建立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或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上述內容符合其中一項即達標)。
3.特色化。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的特點。近兩年內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企業具有中國馳名商標、上海市著名商標、上海市名牌產品、上海市名牌明日之星等品牌、上海市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等稱號或入選上海市重點保護商標目錄。
4.新穎化。擁有強大原創能力、創新活力和價值潛力,具有一定規模的估值和融資吸引力,適應消費者(包括生產性消費和生活性消費)行為的改變,符合“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發展特征。對疫情防控期間表現突出的新興產業優先支持。
(三)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確定為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確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取消其資格:
1.在申請或復評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2.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3.環保不達標或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的;
4.有偷稅、漏稅行為的;
5.有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申報流程
申報采取電子申報和紙質申報并行的方式,由企業自愿提出申請。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近兩年(2019、2020年)的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上年度企業納稅證明,以及2018年12月和2021年6月的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4.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證書和證明復印件;
如本市市級及以上行業協會或其他權威機構出具的細分領域排名證明、或者省級以上媒體發布的行業排名報道;發明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科技成果證明,市級及以上院士專家工作站認證,區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認證,質量體系認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名牌產品、名牌明日之星、品牌培育試點示范企業、重點商標保護目錄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等。
5.企業LOGO、經營場所(服務業企業)或生產場所(制造業企業)現場、產品各一張照片。
上述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其中有關證書和證明復印件按專、精、特、新的順序排列。
(二)申報時間
1.電子申報:9月13日(周三)17:30前;
2.書面申報:9月16日(周一)17:30前。
五、服務和管理
(一)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作為重點,在人才隊伍建設、技術創新、市場開拓、品牌培育、管理提升、融資服務等方面優先提供適需有效的服務;
(二)對確定的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月度運行監測制度,企業應按要求填報運行信息;
(三)對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施動態管理。已獲得“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每兩年復核一次。對不參加復核或未通過復核的企業,取消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
六、聯系方式
(一)上海市楊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聯系人:譚 欣 電 話:65042097
(二)上海啟迪創業孵化器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威巍 電 話:13661980405
書面申報受理地址:楊浦區長陽路1687號7號樓7303室
電子申報受理郵箱:wuww@tusstar.com
附件:
1.2021年度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
2.2019年度楊浦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
上海市楊浦區商務委員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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